公示公告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BOT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20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110万吨/年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BOT项目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18年4月2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BOT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评价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一、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江西省丰城市陶瓷工业园。主要生产设备主要包括脱硫塔、换热器、脱硝塔、液封池、再生池、成品酸池、增压风机、氨站、离心泵、自吸泵等设备。项目脱硫装置副产品为稀硫酸。
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硫酸、液氨等2种,生产原料中的危险化学品主要集中于生产装置区、储罐区。由于拟建项目中有上述危险化学品,所以该项目存在火灾、爆炸、化学腐蚀、灼烫伤害等具有化学特色的危险。同时,生产运行中还存在有机械伤害、容器爆炸、电气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多种危险因素和毒物、噪声、高温、粉尘等有害因素。
二、本报告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写,评价资质为甲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报告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分析了危险有害物质的性能及特点,引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基本准确,评价单元划分合理。
建议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完善以下内容:
1、补充技术来源及成熟性描述;
2、补充液氨罐的监控措施及尾气与液氨紧急切断的安全措施;
3、补充辩识二氧化硫及二氧化氮氧化的工艺辩识;
4、补充新建项目负荷计算表和供电负荷满足性评价;
5、补充完善“两重点一重大”监测、监控系统安全要求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液氨的液位报警、液位远传、安全联锁条件、紧急切断措施、液氨装卸的安全要求及安全措施以及针对安监“116”号文提出要求等)
6、补充完善防雷、防静电的安全要求;(厂房和储罐防雷和防静电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7、补充完善电气防火、防触电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补充完善接地系统安全要求;(接地的种类及要求等)
8、补充完善电气、仪表防爆安全要求;
9、补充完善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系统的安全要求;
10、项目本身为环保性工程,不存在生产产品性质,章节中的产品规模、方案等论述可删除;
11、完善副产品稀硫酸的产出过程、设施等描述,补充安全方面要求,补充相关评价;
12、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 家: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