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儒乐湖新城段成品油管道迁改工程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12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儒乐湖新城段成品油管道迁改工程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审查专家组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7月12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儒乐湖新城段成品油管道迁改工程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南昌市经开区安监局受邀参加了会议。会上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进行了介绍,评价单位对项目的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情况作了说明,与会人员审查了有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1、本报告评价范围包括:儒乐湖新城段成品油管道迁改工程:迁改段是原管道桩JG1585 K121+668至JG1663+1号桩约5.3km之间。管道改线起点位于九江-赣州成品油管道桩JG1585 K121+668附近,管道向南敷设,穿越幸福河,然后继续向南敷设穿越铁路和儒乐湖大街(规划),此后管道进入机场路(规划)西侧绿化带,管道在距离机场路(规划)路面边界15米位置敷设,依次穿越汇贤大街(规划)、横山二路(规划)、建业大街,至科技路北侧,然后向东穿越机场路(规划)到达改线终点。 管道采用Φ 355.6×10.3L360M高频直缝电阻焊钢管。管道设计压力为10Mpa,常温输送,输送时工作压力约7.0MPa,迁改旧管道长度约5.3km,改线后新管道长度为5.0km。
2、《条件评价报告》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写,《条件评价报告》介绍了项目的基本情况。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基本准确,分析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
3、评价报告还应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补充有关资料:
1)补充管道切断阀门的详细介绍,明确本项目管道与原管道间的联接情况描述及安全措施的满足性。补充用电情况介绍及安全要求,补充强制电流保护措施介绍及相关安全措施。
2)补充完善本项目管道周边情况检查表。补充管道联接点周边情况介绍。完善成品油管道与架空、埋地电线电缆平行及交叉敷设时距离的安全要求并评价。
3)管道穿越铁路、道路应取得相关部门、单位的同意。补充管道非开挖穿越时对防腐层的保护要求。
4)补充路由其它综合管线与本项目管道的相互影响分析。
5)核实路由周边地区类别等情况。补充对旧管道处理时(尤其是占压段)对周边项目的相互影响分析。
6)补充完善管道防止自然灾害的安全要求。完善相关管道使用前的吹扫、检测等要求。
7)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专家组成员: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