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江西新瀚置业有限公司新力·时代广场项目安全现状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20
江西新瀚置业有限公司
新力·时代广场项目
《安全现状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江西新瀚置业有限公司新力·时代广场项目安全现状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江西新瀚置业有限公司派员参加会议。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一、本项目评价范围为新力·时代广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平面关系,项目的建设期、施工方案、建设实施过程不在此次评价范围。
二、本报告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写,评价资质为甲级。预评价报告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报告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引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基本准确,评价单元划分合理。
三、评价报告还应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核实报告引用的相关标准、规范。报告应根据当地政府规划进行评价。提供合格总平面布置图。根据总图评价有关疏散通道介绍。核实项目用地的合法合规性。
2、补充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情况介绍,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核实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特气站储存的物质种类、数量,核实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计算。
4、根据《江西新瀚置业有限公司新力·时代广场项目安全现状评估报告》,新力时代广场项目已建的13#住宅楼距离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报告应对施工期提出安全要求。
5、补充新力时代广场商业街及其它建筑距离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特气站、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的距离,并核实距离是否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6、虽然报告不包括新力时代广场建设期、施工方案、建设实施过程。但报告应补充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和新力时代广场之间的相互影响分析,并对新力时代广场的施工方案、施工应急预案的编制提出要求。
7、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根据《江西新瀚置业有限公司新力·时代广场项目安全现状评估报告》,新力时代广场建设项目向业主交房时,新力时代广场成为特殊高密度场所。目前新力时代广场已建的13#住宅楼与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要求。报告应核实评价结论,评价结论应明确新力时代广场有关建筑投入使用的前提及安全风险是否可控。
专家组:
2018 年8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