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02-22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罐区隐患治理项目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组织有关专家对《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罐区隐患治理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一、项目位于本工程厂址位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内。项目是针对企业现有罐区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评价范围包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罐区、原油罐区、中转站、酸/碱罐区改造内容。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汽油、甲醇、苯、原油、丙烷、丙烯及液化气、硫酸、液碱等。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腐蚀、中毒等危害。
二、本报告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写,评价资质为甲级。预评价报告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报告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分析了危险有害物质的性能及特点,引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基本准确,评价单元划分合理。
三、 评价报告还应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核实相关的标准规范、明确评价范围,完善相关附图。补充完善利旧工程、设备、设备基础的情况介绍及相互影响分析。
2、核实罐区周边环境介绍,并核实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原有装置拆除的安全措施。核实重大危险源辨识。
3、补充完善储罐区安全监控措施评价内容。完善项目氮封、水封的有关安全评价内容。
4、补充完善控制系统、机柜间的位置及相关评价内容。
5、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完善项目涉及的“二重点一重大”设施的安全监控系统(SIS系统)评价;
6、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 家:
2019 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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