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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弋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04

江西弋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Mt/a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专家组评审意见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江西弋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201974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的《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Mt/a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专家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核了评价资料,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后,形成了如下评审意见

、该《安全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基本准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较为充分,单元划分、评价方法选择较为合理,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基本可行,对矿山今后的生产安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该《安全评价报告》的评价内容基本支持评价结论。

三、报告有关问题及建议

1、完善评价依据,部分法律未更新(如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编制提纲要求顺序排列,补充省政府189号令

2、自然环境概况中,补充介绍区域风向、主导风向、地震烈度、区域性地理经济等

3、补充完善周边环境,补充设计开采范围与周边村庄的距离

4、补充说明矿山供电总计算负荷、采矿部分供电负荷、采场架空线路、供电电缆及供电保护、避雷设施、电源、变压器设置等,并进行符合性评价。

5矿山不良地质体为溶洞、断层等,评价不良地质体对生产安全影响,其中溶洞对露天矿山主要危害是坍塌,采剥单元补充坍塌危险因素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

6、破碎站位于爆破警戒范围内,明确说明开采后期爆破对破碎站有影响。

7、补充多台阶同时开采或同一台阶多工作面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

8、完善总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图纸,补充排水系统图。

9、未提供岩体力学参数,应建议下步设计前进行岩体力学试验,提交岩体试验报告。

10、报告应建议设计单位依据设计开采范围确定爆破警戒范围。

11、建议删除职业卫生评价单元。

12、评审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报告修改后,经专家组长审查后形成最终报告。

 

 

                专家组组长:

 

                专家组成员:  

                              

                                  二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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