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鄱阳县三清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30
鄱阳县三清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年产2000吨有机玻璃材料回收循环利用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专家组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19年7月3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鄱阳县三清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有机玻璃材料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评价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1、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湖工业园田坂街产业基地12号土地。建设规模为年产2000t/a甲基丙烯酸甲酯。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甲基丙烯酸甲酯等。主要生产设备见设备一览表。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
2、本报告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写,评价资质为甲级。预评价报告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报告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分析了危险有害物质的性能及特点,引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基本准确,评价单元划分合理。项目设计应充分采纳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3、评价报告还应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补充有关资料:
1)补充项目所处化工园区介绍。核实引用的标准、规范。核实总平面布置图。核实项目周边环境描述、各建筑物的用途、防火间距的符合性评价。核实项目设备一览表。
2)补充完善有关项目供电电源、备用电源、二级及以上用电负荷、火灾报警、视频监控、配电室控制室的设置要求等。完善爆炸区域划分要求,完善防雷防静电接地要求。
3)补充完善防爆安全要求。补充完善成套设备控制方案介绍。核实可燃(有毒)气体检测的设置要求。
4)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核实“二重点一重大”控制措施。完善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安全出口、泄压面积等符合性评价。
5)核实项目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装卸、输送情况介绍,完善补充项目施工阶段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
6)核实公用工程的满足性分析(如供电电源等)。补充有关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及处置要求。
7)补充完善生产工艺的描述及危险性分析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补充物料输送过程危险性分析及控制方案。
8)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 家: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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