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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利用锂云母和锂辉石年产2.5万吨锂盐项目

发布时间:2019-12-25

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利用锂云母和锂辉石年产2.5万吨锂盐项目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19年12月25日在南昌市组织有关专家对《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利用锂云母和锂辉石年产2.5万吨锂盐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评价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一、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该项目位于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内。项目生产规模利用锂云母和锂辉石年产2.5万吨锂盐。,其中(1)主产品:20000吨/年碳酸锂(含16400吨电池级碳酸锂和3600吨工业级碳酸锂);5000吨/年氢氧化锂。(2)副产品:59500吨/年元明粉(无水硫酸钠)。

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硫酸、烧碱、双氧水、天然气、氨水、氯饼(三氯异氰脲酸)、柴油、氢氧化锂。主要生产设备见评价报告设备一览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触电、腐蚀、窒息等危害。

二、本报告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写,评价资质为甲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报告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分析了危险有害物质的性能及特点,引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基本准确,评价单元划分合理。

三、建议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完善以下内容:

1、完善引用的标准、规范。核实评价范围。核实完善项目设备一览表、特种设备表。完善建构筑物一览表(包括火灾类别)。完善相关原料的消耗、储存、运输情况。核实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计算。

2、完善控制室的设置说明,补充完善成套设备控制方案介绍。核实“二重点一重大”的控制措施、安全仪表设计要求。

3、完善生产工艺的描述及危险性分析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完善液化天然气的布置、放散等防火间距检查。补充液化天然气装卸、输送、吹扫过程危险性分析及控制方案。对管架或管廊的安全提出要求。

4、完善消防系统的要求。补充有关三废处理过程的危险性分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5、补充完善有关项目变压器选型。完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要求,完善应急照明、消防控制室、防雷、防静电接地等要求。

6、建设单位应核实总平面布置图。落实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7、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一致认为,本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家:

                    

2019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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