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8
项目名称 | 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白凤大道,法定代表人为康亮平。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砂石、五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售: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为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下属矿山,该矿山现持由泰和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0月21日换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8262015117130141116,生产规模:12万m³/a,建筑用砂岩,有效期限: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9日;2023年3月13日取得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延期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17〕D01号,有效期自2023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深孔爆破作业,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机械铲装,汽车运输。 2016年2月,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露天开采初步设计》,依据原设计,设计范围仅为2号勘探线以南区域,采矿标高+220~+130m。根据《三合一方案》,本次设计范围为2号线南北区域,属于扩大开采范围,项目性质为扩建。 2019年5月,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 大队编制并提交了《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矿资源储量核 实报告》(以下简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2019年7月,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 大队编制并提交了《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2024年12月,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第九地质调查勘查有限公司编制并提交了《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2024年修编》(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要求,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委托我中心对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组建了项目评价组,评价人员于2025年7月29日对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的矿区位置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勘查,收集安全预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按《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要求,依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评价组对项目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在初步进行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划分了评价单元,选择了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评价,并预测其危险度;评价建设项目生产系统、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标准要求;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了《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组长 | 曾 雄 | 技术专家 | |||
报告编制人 | 曾 雄 | 报告审核人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曾 雄、陈 浩、邓 飞、黄伯扬 | ||
现场工作人员 | 曾 雄、陈 浩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项目安全设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进行了实地检查,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项目资料。根据该项目的生产特点和环境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以及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程度、并提出相关安全对策措施,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7.2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8.8 | ||
评价报告 | 评价对象: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 评价范围:依据《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2024年修编》明确的开采范围内的主要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的安全设施、周边环境以及安全管理等 ⑴平面范围:为采矿许可范围,矿区面积0.0602km2,由7个拐点坐标圈定, ⑵垂直范围:+220m~+130m标高 ⑶本次评价不包括:矿山场外运输、炸药库、破碎和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次安全预评价已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出重点防范的安全风险,实事求是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给出了安全风险是否可控的结论。 结论: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在落实《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对策后,能够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评价人员:陈浩 矿山管理人员:万有根 评价人员:曾雄 |
(终稿)泰和红宝实业有限公司泰和县上圯乡白马田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