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2
项目名称 |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方商砼项目(验收) | |
简 介 | ||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江西区域建立的第一家子公司。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推进区域混凝土行业的加速洗牌,利用自有优势提升区域混凝土行业的竞争力,改善供需矛盾,同时加强水泥行业在销售区域终端渠道的控制,进一步提升海螺水泥在赣西区域的话语权,决定实施年产60万方商砼项目。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方商砼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8亩(12000m2),建筑面积约为3876m2,投资总额约为5006万元,新建两条混凝土270m3/h生产线,年生产60万方商砼,也可根据市场需要,生产不同用途的混凝土,如道路混凝土、水工混凝土、耐火混凝土、高强混凝土等。本项目国民经济类别为C3021,属建材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受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本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
报告审核人: | 王波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黄伯扬、郑强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黄伯扬 |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报告完成时间:2025年7月18日 主要任务: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辨识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修正)》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排放、产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检维修作业使用的乙炔、氧气、各类车辆使用的柴油为危险化学品。 2.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3.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对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5.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名录(第一版)》,经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原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8.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等,本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不涉及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9.本项目各建(构)筑物与周边各建筑的间距符合规范规定, 10.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本项目的作业条件危险等级均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或“稍有危险,可以接受”,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11.本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2.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符合性评价结果 本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办理了规划手续,取得了项目备案文件,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安装和监理,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加上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预防、控制危险、有害因素转化为事故。 一、产业政策、规划的符合性检查 分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310-360521-04-01-830110),同意项目建设,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合法性检查 本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建设过程“三同时”落实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总图运输单元 通过对总图运输单元进行了41项检查,34项符合,4项无关项,3项不符合。 四、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单元 通过对工艺设备设施单元进行了28项检查,24项符合,3项无关项,1项不符合。 五、公辅设施单元 对公辅设施单元进行了22项检查,20项符合,2项不符合。 六、安全管理评价单元 1.该公司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日常安全检查,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2.该公司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按要求进行了应急演练。 3.该公司按要求保障安全投入,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4.该公司按要求为从业人员配备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5.该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准许上岗,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及本岗位的生产技能。 6.该公司已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防雷装置等国家有强制检测要求的按要求定期进行了检测。 7.该公司按规定进行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 经判定,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的资质符合要求。 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基本落实,对部分不符合项已提出整改措施,企业已落实整改。现场与设计情况相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方商砼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5年7月22日 | |
现场影像: | 从左往右依次为赣安中心黄伯扬、企业代表、赣安中心许玉才 |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方商砼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终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