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赣州石城石油分公司城北加油站 |
项目名称: | 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验收评价报告 |
简 介: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城石油分公司城北加油站(以下简称“中石化石城城北加油站”)成立时间为2000年8月11日,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西华北路白莲桥旁,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主要经营95#汽油、92#汽油、0#柴油。站内建筑、设备为自有,设有3个埋地卧式SF双层储罐(位于站房北侧),其中30m3的0#柴油储罐1个、30m3的92#汽油储罐1个和30m3的95#汽油储罐1个,总容积为90m3,折算后容积(柴油折半)为75m3,为三级加油站。该站于2022年6月10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虔石安经(甲)字[2022]000184号,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6月15日,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经营方式为零售。 加油站经营多年,部分设施与原设计或与现状存在出入,有的资料也缺失,加油站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补齐资料,于2025年6月委托海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城石油分公司城北加油站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 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5〕58号)的相关规定,老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资料不全,缺乏安全设施设计等关键资料的,企业应在一个延期换证周期内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并根据设计诊断结论,开展安全设施设计整改,验收通过后方可延期换证。 因此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5〕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2013〕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5号令(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要求,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城石油分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中石化石城城北加油站进行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验收。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 冠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朱世斌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郑强、黄伯扬、谢寒梅、王书杰、朱世斌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郑强、黄伯扬、谢寒梅、王书杰、朱世斌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朱世斌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5年6月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城石油分公司城北加油站经营的汽油、柴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该站存在的危险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物体打击、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主要有害因素有有害物质、噪声等。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城石油分公司城北加油站经营的汽油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高毒物品。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城石油分公司城北加油站的生产单元、储存装置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该加油站汽油、柴油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及站址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2、该加油站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站内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该站加油工艺及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4、根据危险度评价,该站加油储罐区危险度为Ⅲ级,属低度危险。油罐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设置液位仪、防渗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5、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该站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应重点加强对加油作业和卸油至储罐中的汽油、柴油的严格控制,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油品管线和储罐的安全管理。 6、该站对现场勘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加油站安全经营条件。 7、该加油站制定了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定了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满足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需要。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城石油分公司城北加油站建设项目现场情况与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一致,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消防设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5.8.12 |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城石油分公司城北加油站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验收评价报告(终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