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t吡拉西坦产品异地搬迁扩建项目 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简 介: | |
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原名为景德镇市开门子药用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4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158810329D,注册资本:叁亿贰仟万元整,属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郝丽芳,厂区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环保路西侧(原景德镇市规划的化工集中区,于2023年9月28日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测点),占地面积94775.3m2。 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9]1041号,有效期为2022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许可范围为吡拉西坦(2kt/a)、甲醇(2.8kt/a)、氨水(12-15%,960t/a)。 因企业生产过程中满足不了《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企业委托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报告》;因生产装置在运行过程发生了调整,于2024年8月委托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在不改变生产工艺及不扩大生产产能的前提下,编制了《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t吡拉西坦产品异地搬迁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该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已经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书(景高新危化项目安设变审字[2024]01号)。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主要内容为调整了部分设备及罐区物料储存,并根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学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设备的安装单位为赣州辰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自动化调试单位为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有甲醇钠甲醇溶液、甲苯、一氯乙酸甲酯、氨气、苯、异丙醇、硫酸、氢氧化钠、氮气(压缩的)、柴油(发电机用)、氟利昂(制冷)、甲醇及氨水等。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液氨、甲醇、甲苯、苯,该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有胺基化工艺(前期已经过验收);该项目涉及储存单元中202液氨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数量及等级未发生变化)。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冠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王书杰、朱世斌 |
报告审核人: | 王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檀廷斌、黄伯扬、谢寒梅、黄香港、王书杰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檀廷斌、王波、王书杰、朱世斌 |
技术专家: | 朱世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檀廷斌、朱世斌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10月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
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年产2000t吡拉西坦产品异地搬迁扩建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有甲醇钠甲醇溶液、甲苯、一氯乙酸甲酯、氨气、苯、异丙醇、硫酸、氢氧化钠、氮气(压缩的)、柴油(发电机用)、氟利昂(制冷)、甲醇及氨水等。 2)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硫酸及甲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液氨、苯属于高毒化学品,甲醇及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涉及的液氨、甲醇、甲苯、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有胺基化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公司202A液氨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该公司重大危险源已于2022年8月30日取得了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编号:BA赣202(2022)001)。 6)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毒物、高温、噪声与振动等危险有害因素。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河流等八类场所的距离符合要求。 2)该项目建、构筑物距离最近的企业主要建构筑物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已通过有关专家审查、批复; 2)项目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该项目由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t吡拉西坦产品异地搬迁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及相关图纸,该项目总图、设备布置、工艺流程与该设计变更图纸一致。 3)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t吡拉西坦产品异地搬迁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中提出的安全设施已得到落实,该项目DCS控制系统与SIS安全仪表系统与设计方案一致,且能投入使用。企业控制系统设置情况与设计方案一致,施工单位由有国家相应资质的自控系统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选择安全可靠、经过认证的安全仪表产品,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竣工图及改造项目竣工技术资料,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5.3.21 |
(公示)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t吡拉西坦产品易地搬迁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竣工验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