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9
| 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0万吨/年露天开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 | ||
简介: | |||
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7日,位于江西省弋阳县三县岭姚畈村;该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6796961367Q;注册资本为肆亿伍仟柒佰伍拾万元整,法定代表为柯卫东;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水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为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选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以下简称:曹溪矿)采矿权人为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位于弋阳县城335°方向40Km,行政区划属弋阳县曹溪镇。地理坐标:东经117°17′33.70″~117°18′25.95″,北纬28°41′55.18″~28°42′45″。 曹溪矿采矿许可证为2016年5月11日原上饶市国土资源局颁发(证号:C3600002013017110128496),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区由14个拐点圈定,面积约1.5913km2,开采深度:+485m至+100m,有效期限为2016年5月11日至2043年1月11日。 曹溪矿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曹溪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13]M1629号,有效期:2022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生产规模:850万t/a。 曹溪矿需延期换证,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要求,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赣安中心)对其曹溪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
报告审核人: | 李强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王纪鹏、郑强、李景龙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5年9月6日 |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7.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1)本项目生产场所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的范围。 2)开采过程中存在:坍塌(边坡滑落)、火药爆炸、爆破伤害、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等10类。 3)开采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振动等3类危害因素。 4)评价项目存在暴雨、寒潮(冰雹和霜冻)、高温、大风、雷电等5类自然灾害因素。 5)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不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2各单元评价结果 (1)安全管理单元 1)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相关证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质(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齐全有效,且在有效期内。 2)运用安全检查表对矿山综合安全管理进行评价,列表检查7大项,61小项,其中:12项否决项,2项为无关项,其余10项否决项均符合要求,其它项为评分项。综合安全管理单元,检查总分100分,应得分98分,扣分4分,实得分94分,得分率95.9%,安全管理单元优良。 (2)露天采场单元 1)运用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总分250分,缺项分41分,应得分209分,扣分10分,得分199分,得分率95%,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2)经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对露天矿山采场的穿孔作业、爆破作业、铲装运输作业、电气作业、洒水防尘等进行事故发生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分析评价:穿孔作业的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其危险程度为显著危险;爆破作业的火药爆炸与爆破伤害、坍塌、高处坠落其危险程度为显著危险;铲装运输作业的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其危险程度为显著危险;电气作业的触电与雷击其危险程度为显著危险。员工作业过程中需要加强防范措施,防止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其他均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并加以防范。 (3)边坡管理单元 1)运用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露天矿山边坡管理单元总分40分,应得分40分,扣分5分,得分35分,得分率87.5%,露天矿山边坡管理安全有效。 2)经边坡稳定性计算,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露天采场边坡现处于安全、稳定状态。 (4)矿山供电单元 运用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总分100分,缺项分35分,应得分65分,扣分6分,得分59分,得分率90.77%,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防排水单元 运用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防排水单元总分30分,缺项分10分,应得分20分,扣分3分,得分17分,得分率85%,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6)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防灭火单元进行分析评价,总分14分,应得分12分,实得分12分,得分率100%,符合安全要求。 (7)系统综合安全评价 本公司安全评价组现场工作结束时,对矿山存在的问题,已向被评价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该矿山针对本公司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完善,能够预防和消除隐患,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运用《非煤矿山(露天矿山)安全现状评价评分标准》对该矿山进行评价打分,其得分率为93.69%,评价认为该矿山属安全生产条件优良矿山,总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7.3风险可接受程度 该矿山露天开采,安全风险属于可接受的范围。 7.4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该矿山证照、资质齐全有效、主要生产及安全辅助系统安全可靠、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综上所述,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