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信丰京都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简介: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信丰京都加油站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大塘埠镇长岗村(105国道2201公里处),成立于2019年08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2MA38T67RXT,是一家主要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企业。目前该加油站已建有的建(构)筑物包括:站房、罩棚、辅房、非承重罐池、加油岛、卸油台、化粪池、箱式变压器等其他配套设备设施。加油区域布置了4台加油机;油罐区设置了1台30m3的95#汽油卧式双层油罐、2台30m3的92#汽油卧式双层油罐、2台30m3的0#柴油卧式双层油罐,总储存能力为120m3(柴油折半计),按国家现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计算,属于二级加油站;2022年8月2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赣)信行审危许字〔2022〕022号),有效期至2025年8月22日。 该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为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第8号)的规定,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汽油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加油站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七十号公布,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2015年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下发的《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所有经营成品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须申请延期换证,必须经过安全评价,换发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强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郑强、林大建、谢寒梅、钟搏、王波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钟搏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5年6月13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
评价对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信丰京都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范围:该项目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包括站房、罩棚、油罐区、加油岛、卸油点、隔油池等)、工艺流程、经营、储存场所、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信丰京都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安全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等相关要求,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5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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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信丰京都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