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4-08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

: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1124日在万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成立,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巢工业园,公司法人代表:李丁武,是一家有机中间体、化工基础原料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年产1500吨嘧啶呋喃酮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企业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2414日办理,证书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22]1152号,许可范围为嘧啶呋喃酮1500t/a),许可时间为2022414日到2025413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近年来还先后建设年产2500吨溴代吡咯腈技改项目(一期);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农药原药嘧菌酯、虫螨腈生产线。其中年产2500吨溴代吡咯腈技改项目(一期)目前已建成正在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试生产(运行)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建构筑物主要包括3座生产车间:101甲类车间、102甲类车间、105丙类车间(包装);201丙类仓库、202丙类仓库、203甲类仓库、204甲类罐区、205甲类仓库、207丙类仓库、208乙类仓库等仓储设施;301循环/消防池、303公用工程、304初期雨水池、311事故池、305初期污水收集池、306污水处理区、固废仓库、加药房、三效蒸发等公辅设施;401办公楼、402综合楼(内设中控室)、403辅助楼、404门卫等生活办公用房。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20231027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级企业证书(危险化学品),证书编号为赣AQBWHⅢ202300026,有效期至202610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20253月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要求,对现役生产装置进行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该改造工程已完成并投入试生产,并于2025320日通过专家现场验收。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现有职工112余人,其中生产工人92人,管理人员(含技术人员)20。该企业为总经理负责制,设有人资行政部、设备部、技术部、财务部、生产部、安全部等职能部门,设有3车间,车间下设班组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涉及的原辅材料主要有32%液碱、邻氯苯乙腈、8-羟基喹啉铜、30%盐酸、甲苯、对甲苯磺酸、二羟基嘧啶、三氯氧磷、二氯乙烷、NN-二甲基苯胺、碳酸氢钠、片碱、醋酸酐、原甲酸三甲酯、甲醇钠溶液、甲醇、氢氧化钾、硫酸氢钾、氮气(压缩的)、R22(冷媒)等;产品主要有嘧啶呋喃酮;副产品有醋酸、醋酸甲酯;中间产物有邻氯苯乙酸、邻羟基苯乙酸、苯并呋喃23H)酮、46-二氯嘧啶(中间产物苯并呋喃酮和46-二氯嘧啶一部分自己合成、一部分外购而来)、氨气、氯化氢(直接去尾气吸收处理)、磷酸(直接去废水处理)等。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的有醋酸酐、甲醇钠溶液、甲醇、盐酸、氢氧化钠、甲苯、三氯氧磷、二氯乙烷、NN-二甲基苯胺、原甲酸三甲酯、氢氧化钾、硫酸氢钾、氮气(压缩的)、R22(冷媒)、醋酸、醋酸甲酯等。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现有在役装置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重点管危险化学品有甲醇、甲苯;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有氯化工艺、氧化工艺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海波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海波

报告审核人:

王冠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海波王波、谢寒梅、王书杰、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红波、王波、谢寒梅、王书杰、黄伯扬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海波王波、谢寒梅、王书杰、黄伯扬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4.10.15;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概况:

1企业简介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1124日在万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成立,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巢工业园(属省认定及批复的化工园区),公司法人代表李丁武,是一家有机中间体、化工基础原料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现有年产1500吨嘧啶呋喃酮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该现有装置于201844日经万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017-361129-26-03-024607);202035日通过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243号);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委托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2020420日通过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231号);20223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24月办理,证书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22]1152号,许可时间2022414日到2025413,许可范围为嘧啶呋喃酮1500t/a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20253月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要求,对现役生产装置进行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该改造工程已完成,并于2025320日通过专家现场验收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近年来还先后建设年产2500吨溴代吡咯腈技改项目(一期);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农药原药嘧菌酯、虫螨腈生产线。其中年产2500吨溴代吡咯腈技改项目(一期)目前已建成正在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试生产(运行)

20252月,根据实际生产需要,企业对101102105车间年产1500吨嘧啶呋喃酮设备及辅助环保设施进行局部调整,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变更设计工作。本次变更不涉及产能、工艺及原辅材料的变更,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年第45号,2015年第79号令修改),不属于重大变更。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现有职工112余人,其中生产工人92人,管理人员(含技术人员)20。该企业为总经理负责制,设有人资行政部、设备部、技术部、财务部、生产部、安全部等职能部门,设有3车间,车间下设班组该企业配备了一定相应数量的特种作业人员,其中特种设备管理人员(1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2人)、电工(1人)、热切割及焊接作业(3人)、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3人)、氧化工艺作业(7)、氯化工艺作业(6)等共23人次,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了安全部,配备安全管理人员3(其中1人为新入职任命),各部门、生产班组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化工专业背景。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2人。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4(新入职任命的安全管理人员1人正在参加培训,企业已承诺6个月内协助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经过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20231027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级企业证书(危险化学品),证书编号为赣AQBWHⅢ202300026,有效期至202610月。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于2024129日在万年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编号WNX-SGYJYA-2024-03,企业每年定期并对预案进行了演练,演练次数不少于2/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自上次取证以来,未发生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或多人中毒事故。

2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装置情况

序号

装置名称及产能

主要生产装置

备注

1

嘧啶呋喃酮生产装置1500/年)

氧化装置水解装置

20223月验收

装置环合脱水、蒸馏装置

氯化装置、水解除杂装置

脱溶装置、回收装置

缩合浓缩装置

聚合装置、洗涤装置、转型脱溶装置

脱溶、结晶装置

产品干燥包装

2

溴代吡咯腈生产装置(1250/年)

内酯化装置

正在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不在本次现状评价范围

吡咯环化装置

溴化反应装置

浓缩和结晶装置

产品干燥包装

三乙胺回收装置

3

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生产装置

醚化反应装置

正在投入试生产,不在本次现状评价范围

水洗分层装置

脱溶结晶装置

产品干燥包装

虫螨腈合成装置

 

评价结论及建议:

1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紧迫程度

序号

现场不符合项

对策措施及建议

整改紧迫程度

1

车间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探头铭牌被防腐涂料覆盖

清理覆盖物,显露铭牌

2

车间紧急停车按钮未设显著标识

设置显著标识

3

车间物料承重用磅秤不符合要求

移出或更改铁质滑轮

4

车间个别压力表未见检测合格标签和超压限压指示红线

张贴检测合格标签,画指示红线

5

氯化釜底部远传开关阀安装位置不合理

根据设计和规范釜底安装

6

车间、罐区个别气动阀门气源压力表腐蚀损坏未及时修复

及时修复或更换气源压力表

7

甲醇钠溶液未按设计要求完善相应安全措施

完善安装远传报警、联锁等安全措施

8

醋酸甲酯储罐标识错误

更换标识

9

包装车间噪声危害场所未按职业危害防护要求配备防噪声耳塞、耳罩等

配备防噪声耳塞、耳罩等

10

包装车间配电箱接线套管脱落,配电箱面盖未封严实

完善接线套管安装,配电箱规范管理和使用

11

中控室SIS系统联锁设定值不规范

按要求设定

12

中控室DCS系统个别远传数据有误,如氯化釜3远传温度

及时调校,避免异常信号干扰

13

车间、罐区DCSSIS系统切断阀未挂标识牌

补充标识牌

14

车间、罐区个别管道介质、流向标识老化脱落或缺失

补充完善管道介质及流向标识

15

总图与现场个别处不一致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完善总图

16

208仓库建筑腐蚀严重。

定期进行防腐处理

 

2、评价结论:

2.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淹溺、高(低)温灼伤、噪声、高温中暑等。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2)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物料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的有原料醋酸酐、甲醇钠溶液、甲醇、盐酸、氢氧化钠、甲苯、三氯氧磷、二氯乙烷、NN-二甲基苯胺、原甲酸三甲酯、氢氧化钾、硫酸氢钾、氮气(压缩的)、R22(冷媒)等;副产品醋酸、醋酸甲酯。

3)对照《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20年第52号),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属于监控化学品的有三氯氧磷。

4)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年国务院令第703号修改)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可以看出,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甲苯、盐酸、醋酸酐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200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2006])等相关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5)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辨识,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属于高毒物品有NN-二甲基苯胺及尾气成分氨气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物料中甲醇、甲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加强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9)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一号公告),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物料中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有甲醇。对列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针对其产生安全风险的主要环节,在法律法规和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研究推进实施相应的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0)依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应急〔202084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应急厅〔202486号)等规定,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现役装置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11)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在役装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有氯化工艺、氧化工艺

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醋酸酐、甲醇钠溶液、甲醇、甲苯、三氯氧磷、二氯乙烷、原甲酸三甲酯、醋酸甲酯等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物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结果,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2)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该企业生产装置、产品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2.2、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1)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巢工业园,属于化工园区,选址符合当时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当时市、县的规划和布局。

2)企业对外部影响主要是甲苯、甲醇、三氯氧磷等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造成的影响。

3)根据企业环评报告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根据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计算结果安全防护距离为35m,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与周边民居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4)厂前区建筑、生产区危险装置及储存设施均保持距乐安河岸线距离不小于1km,符合规范要求。

5)企业建构筑物与周边企业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等相关规范要求。

6)该公司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地震烈度为Ⅵ度,地质条件好。

2)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基本符合规范规定,基本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厂内主要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该企业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整改后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各工艺装置、储存设施按要求开展了HAZOP分析,配备了DCS控制系统,按功能完整性分析配置了安全仪表系统(SIS),对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配备了自动控制系统,自动切断和紧急停车系统(工艺联锁和SIS),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泡沫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作业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与生产相配套的供电、供水、供蒸汽、冷冻、压缩空气等均能满足生产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罐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2.3、定量分析结果

1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根据重大事故后果计算,企业甲苯储罐在容器物理爆炸灾害模式下产生的影响最大,死亡半径为46m,重伤半径为55m,轻伤半径为80m

3)企业属于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规定的风险标准执行。根据个人风险计算:

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5m;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5m;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3´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0m

从个人风险分析效果图可知,在以上范围内均无相应敏感目标。

社会风险分析:该企业在役装置危险化学品的社会风险等值线未出现,社会风险可接受。

4)该企业风险级别为IV级,属于低风险(蓝色风险),该企业厂区在役装置处于轻度危险区域,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

5)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配备了兼职救援队伍,制定了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2.4、评价结论

综上,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中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一致;DCS系统、SIS系统与设计一致并运行正常,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均已取证;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及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等满足《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历专业要求;企业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企业在役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2.5、建议

1)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逐步达到本质安全的目的。

2)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员工的操作和判断、处理故障的能力,强化安全管理,创造条件在企业推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3)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熟悉岗位危险因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4)企业应对新、改扩建项目及时办理安全验收手续。

5)企业应按国家和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持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双重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100%投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相应规范要求,逐步完善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

6)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对化工这一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要求,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用现代手段提升安全管理质效。

7)根据分析辨识,企业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但企业应参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要求,积极推动人员定位和特种作业两个场景建设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在役装置的本质安全。

8)企业目前配备电工1人,应尽快通过招聘形式补充电工作业人员,或安排现有员工参加培训并取证。

9)根据企业在役装置安全设施设计,目前涉及11台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夹套反应釜),该类设备均已办理使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但除此之外现场还有一些带夹套釜式反应器,建议企业出于自身设备安全管理考虑,对剩余的这些反应釜也应报送相应的检测检验单位进行检定。

提交时间:

 2025.4.8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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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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