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6
项目名称 |
浏阳市博洋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烟花生产条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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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浏阳市博洋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原名为浏阳市博洋出口花炮厂(其前身为浏阳市鑫淼烟花鞭炮厂),于2020年12月31日取得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文号:(浏阳)登记内名预登字〔2020〕2851号,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位于浏阳市文家市镇文家市村(原地址为浏阳市文家市镇双田村,由于建制村合并,双田村已合并至文家市村,企业已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需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主要负责人为陈洋。该企业于2021年1月13日取得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18〕011396,许可范围:烟花类:组合烟花类(C)级、喷花类(不含单基火药,B、C、D)级、吐珠类(内筒型,C)级、升空类(火箭,C)级,有效期2018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11日。本项目是利用原图纸即原安全设施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安全现状评价,通过安全现状评价确定企业生产条件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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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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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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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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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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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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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建新、姚渊、朱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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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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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建新、姚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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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4月15日,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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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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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浏阳市博洋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烟花生产条件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确认:浏阳市博洋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烟花生产条件项目的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过程、现存厂区内的设施、装置、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措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现状评价总结论为:浏阳市博洋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具备:组合烟花类(C)级、喷花类(不含单基火药,B、C、D)级、吐珠类(内筒型,C)级、升空类(火箭,C)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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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