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远成实业有限公司化工原料储存扩建项目重大危险源评估
发布时间:2025-12-25
| 抚州市远成实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化工原料储存扩建项目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
简介: | |||
抚州市远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注册成立于2008年6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东乡区东腾工业园化工集中区(目前已不属于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用地范围),公司总用地约300亩。法人代表:朱绍明,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员工65人,其中管理人员12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 该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首次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2023年1月18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20]1073号,许可范围氨水(20%,24t/a),有效期至2026年3月15日。该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2年、2025年分别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许可证号:赣抚应急(乙)字[2019]000002号,经营许可证范围为:液氨、氨水、双氧水、甲醇、二甲基甲酰胺、乙酸乙酯、盐酸、次氯酸钠、硫酸、液碱(带有贮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有效期2028年9月2日。该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中101液氨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108甲类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103液氨钢瓶充装间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102液氨装卸台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临时的)。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 冠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 冠 | ||
报告审核人: | 王 波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 冠、王书杰、黄伯扬、谢寒梅、朱世斌、郑 强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 冠、王 冠、王书杰、黄伯扬、谢寒梅、朱世斌、郑 强、王 波、檀廷斌、周红波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 冠、朱世斌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5.4.23-2025.12.25;主要任务: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2.企业在役、在建项目概况 1、抚州市远成实业有限公司已进行四期项目的建设,企业已完成验收投入运行的设施为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为液氨储存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为硫酸等化工原料储存建设项目。一期、二期项目涉及:液氨罐区及液氨装卸台1座、液氨钢瓶充装间1座、制氨水车间及氨水罐区1座、酸碱罐区及酸碱装卸台1座、甲类罐区、甲类泵棚及甲类装卸台1座、公用工程间1座、综合控制楼1座。主要储存经营的危化品有液氨、氨水、双氧水、甲醇、二甲基甲酰胺、乙酸乙酯、盐酸、次氯酸钠、硫酸、液碱。 2、该公司在2020年立项建设三期项目即“抚州市远成实业有限公司化工原料储存扩建项目”,在2022年11月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完成三期项目安全专篇设计并取得批复。三期项目在2023年开始建设,目前已建设完成,正在试生产准备中,即本次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 3、企业在2024年1月立项建设四期项目即“化工原料储存四期项目”,在2024年11月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完成四期项目安全专篇设计并取得批复,目前四期项目在建设施工中,其中涉及的306抗爆控制室已建设完成,并投用。 4、企业在2025年4月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完成了《抚州市远成实业有限公司硫酸等化工原料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拟对一、二期项目进行变更(属于三类变更),截至本报告出具时,该变更暂未实施。 3.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因市场需求,该公司投资建设化工原料储存扩建项目(三期项目),于2020年07月08日取得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107-361029-04-01-180931)。于2022年1月21日取得《关于对抚州市远成实业有限公司化工原料储存扩建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抚应急危化项目审字[2022]06号),于2022年12月6日取得《关于对抚州市远成实业有限公司化工原料储存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抚应急危化项目审字[2022]36号),设计范围包括:1、工艺装置区:111甲类装卸台、114过滤车间、118灌装车间、120充装车间、121水溶液车间。2、罐区:112双氧水罐区及泵棚、113油品罐区及泵棚、115甲类罐区一及泵棚、116甲胺罐区、117甲类罐区二及泵棚、119水溶液罐区及泵棚、122丙烯腈罐区。3、仓库:123丙类仓库、125甲类仓库、126甲类仓库。4、公辅工程。其中114过滤车间已在四期项目中变更为134硫酸装卸台,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306抗爆机柜间在四期项目中调整为306抗爆控制室已建设完成并投用。 评价结论: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的要求进行检查,抚州市远成实业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技术、监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措施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及扩大,属可接受范围。。 | |||
提交时间: | 2025.12.25 | ||
现场影像资料 | 左一:王 冠 中间:企业人员 右一:朱世斌 | ||
抚州市远成实业有限公司化工原料储存扩建项目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终稿已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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