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天宝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3-29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九江市天宝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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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天宝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位于九江开发区沙沿路6公里处五丰村四组,是一家从事化工产品储存、销售的民营企业,法人代表为钟原桃。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燃料油、溶剂油(C5、C9)、甲苯、二甲苯、硫酸,其中甲醇、燃料油为储存经营,溶剂油(C5、C9)、甲苯、二甲苯、硫酸为贸易调拨。企业于2016年进行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证书编号:赣九危化经字[2017]000302号,有效期自2016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 该企业现有埋地储罐区总占地面积为342㎡,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该企业属于小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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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黄伯扬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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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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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黄伯扬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年2月21日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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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汇总 通过对九江市天宝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项目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噪声、高温与热辐射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车辆伤害。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本项目储存、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甲醇(带仓储)、甲苯(贸易调拨)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3、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1)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1、通过危险度评价法,甲醇储罐为重度危险,燃料油为中度危险,由于采取了相应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2、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甲醇罐区(含装卸作业)单元的火灾、爆炸。其他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为“可能危险”或“稍有危险”。在全面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件下,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3、通过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设施、措施检查评价,甲醇安全设施、措施满足安全生产经营要求。 4、项目厂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等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 6、项目设备、设施及工艺控制、公用工程、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防护方面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7、安全管理:①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相应资格证书;③公司按要求对项目进行了安全投入,各方面的安全设施设备较为齐全;④项目按要求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项目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安全生产经营要求。 7.3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九江市天宝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 1、该项目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和更新,根据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安全设施,提高本质安全度。 2、加强对已采用的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 3、按国家相关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并保存记录台账。 4、企业2017年4月将进行了改造项目,建议企业应告知公安消防部门,若公安消防部门有要求,应及时申报审批,重新获取消防验收意见书。同时,应调整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加强该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及评估工作。 5、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6、加强相关方入厂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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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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