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铭高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亿枚鱼钩项目
发布时间:2019-04-2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铭高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4亿枚鱼钩项目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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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铭高实业有限公司,地处高安市城西工业园,毗邻320国道,紧靠昌栗高速,交通运输十分便利,是一家具有先进生产技术、拥有自动化专业生产设备、具备优良的生产工艺的新型现代化企业。企业成立于2015年5月,法人代表李懿伟,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主要生产鱼钩系列产品和铝合金加工,产品销往世界各地。公司年产4亿枚鱼钩项目自建成以来,设备运行正常,其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设备设施除进行检维修、调整外未进行重大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为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条件,特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年产4亿枚鱼钩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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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黄伯扬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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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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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黄伯扬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8.10.30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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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危险度 通过对江西铭高实业有限公司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定性、定量的安全评价,其结果为: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本公司不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本公司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有火灾、灼烫伤害、触电伤害、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雷击及自然灾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金属粉尘、噪声、高温危害等。其中火灾、机械伤害和触电是本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2、定性、定量法评价结果 (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在评价人员选定的主要作业场所中,作业条件危险性绝大部分属于稍有危险的作业。 (2)安全检查表评价,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但存在有部分生产装置的安全条件、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1、本公司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厂内建筑、总图平面布置、道路等,总体上符合规范规定。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 2、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机械通风,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本公司采用成熟的工艺和设备,工艺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运行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5、生产作业场所设置相应消防供水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及防护用品,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建立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建立有各岗位基本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等规章制度、安全作业规程,符合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此次安全评价报告指出的生产贮存场所、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进行了整改,安全生产情况有了进一步的改善。 综上所述,江西铭高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亿枚鱼钩项目应对隐患进行整改,以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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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