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1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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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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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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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于2012年8月在九江注册新成立一家公司。
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是以氯碱基本化工原料为基础,延伸发展氟化工、硅化工、氢化工等工业门类的大型化工企业,江苏省重点培育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沿江对俄特色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及中国石油和化工百强企业。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和全国节能减排体系认证,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技术中心及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是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具有自营进出口权。多年来,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以经济增长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发展生产为途径,不断加大技改投入,加快项目建设,努力提升企业发展能力和发展水平,有力促进了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了连续8 年保持年均40%的经济增长速度,2010年集团实现销售35亿元,利税3.1亿元。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以振兴民族化工为已任,通过不断改善持续创新,大力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高新产品,力求创建国际一流的化工企业集团。为此从谋求更大发展,做强、做大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出发,集团制定了巩固老区(青松公司现有工业区),开拓、发展新区的企业发展战略。在老区将产品做精做细的同时,重点在新区发展技术领先的规模化产品,因此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征土地近1890余亩,用于配套化纤产业基础材料项目的氯碱一体化等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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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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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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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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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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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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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磷、黎余平、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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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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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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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0.11;
主要任务:企业为提升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1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3号)等法规、文件精神,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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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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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企业概况
评估结论:
一、评价结果综合评述
(1)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元涉及的主要的危险物质是液氯(氯气)、甲醇、一氯甲烷。
(2)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进行辨识及分级,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储存单元氯碱装置中的液氯工段液氯储罐区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一级);液氯包装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三级);甲烷氯化物中间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三级);甲醇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四级)。其余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现有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包括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应急措施)及重大危险源档案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4)企业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重点部位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确保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切实落实本安全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基础上,并根据40号令要求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预案等在当地相关部门备案后,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配置和管理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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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