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丹华出口烟花有限公司吉源生产区烟花生产条件
发布时间:2021-02-05
项目名称 |
浏阳丹华出口烟花有限公司吉源生产区烟花生产条件专项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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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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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位于浏阳市中和镇中和村,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湘)YH安许证字〔2019〕011470,有效期:2019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2日,许可范围为烟花类:玩具类(玩具造型/糖果烟花,C、D级、线香型/电光花C、D级),主要负责人:刘国文。浏阳翔凤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吉源工区位于浏阳市中和镇山枣潭村,主要负责人为刘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19〕011819(5-4),许可范围:烟花类:组合烟花类(单筒药量<25g,C)级,有效期为2019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2日。本次整改设计中改建3号成品库、17号压型、31号机械插引、46号半成品中转、47号装药/压药、82号引线库等工库房共40栋,目前企业整改工程已完成,申请变更生产许可证,增加吉源生产区,变更生产范围为烟花类:玩具类(玩具造型/糖果烟花,C、D级、线香型/电光花C、D级)、旋转类(C、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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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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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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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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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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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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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建新、姚渊、朱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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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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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建新、姚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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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2月2日,专项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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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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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浏阳丹华出口烟花有限公司吉源生产区烟花生产条件进行专项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浏阳丹华出口烟花有限公司吉源生产区烟花生产条件专项安全评价项目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生产储存条件、运输、工库房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企业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项评价结论为:位于浏阳市中和镇山枣潭村的浏阳丹华出口烟花有限公司吉源生产区具备:烟花类:旋转类(C、D)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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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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