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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新亚华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调整生产类别改建项目专项安全评价

发布时间:2023-08-2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浏阳市新亚华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浏阳市新亚华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调整生产类别改建项目专项安全评价

简介:

浏阳市新亚华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该企业于2018年12月10日取得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18〕010395,许可范围:烟花类:组合烟花类(C)级、喷花类(C、D)级,有效期至2021年12月9日,企业主要负责人陈九孟;为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并适应销售市场需求,该企业申请取消组合烟花类产品生产,同时申请喷花类、吐珠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烟花产品生产,并为完善生产配套设施在原厂区内进行了改造,新建2栋工房、改建27栋工房、调整工房用途14栋,总计新改建及调整用途共43栋工房。本项目43栋改造工库房为主,同时兼顾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图涵盖区域工、库房等建构筑物设计155栋及其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相关环境进行专项安全评价,为浏阳市新亚华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调整生产类别原址改建而换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设立,通过专项安全评价确定该企业改建项目现有生产条件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建新

技术负责人:

应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建新 姚渊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建新 姚渊 朱俊 谢寒梅 曾华玉

注册安全工程师:

谢寒梅曾华玉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建新 姚渊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3.08;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

通过对浏阳市新亚华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新建2栋工房、改建27栋工房、调整工房用途14栋,总计新改建及调整用途共43栋工房新改建项目进行专项安全评价,项目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价总结论为:浏阳市新亚华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具备:升空类(旋转升空,C级)、吐珠类(C级)、喷花类(C、D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浏阳市新亚华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此次改造的工房共43栋工房(新建2栋工房、改建27栋工房、调整工房用途14栋)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3年8月27日

附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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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新亚华 调整类别 专项 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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