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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武清油库储罐浮盘及密封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29

项目名称

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武清油库储罐浮盘及密封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18日,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建宏。公司位于武清区杨村街一号道,占地面积63815m2,设有储罐10座,分南北两侧储罐组布置,北侧储罐组储存汽油和变性乙醇,南侧储罐组储存柴油。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政策法规要求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拟开展武清油库储罐浮盘及密封改造项目,项目类型为技术改造,总投资743万元。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方忠业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方忠业、李彬、孙喆、罗沙浪、檀廷斌、谢寒梅

报告审核人:

袁维琴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李彬、孙喆、罗沙浪、檀廷斌、谢寒梅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方忠业、孙喆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3.11;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本项目外部周边情况和自然条件满足改造项目要求。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等规定,本项目评价范围涉及的北侧储罐组(汽油和变性乙醇)与周边相邻企业、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即本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

本项目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选择合理,自动化水平较高,工艺联锁措施较安全可靠。虽然项目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已确定的和本报告提出的补充安全对策措施后,这些危险、有害因素能够控制到人们可以接受的程度。

总体结论:从安全生产角度,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武清油库储罐浮盘及密封改造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5号令,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进行修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

本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现场照片1711443722924.jpg

提交时间:

 2023年11月 29

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武清油库储罐浮盘及密封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删柴油油气集中排放)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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