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辅力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已建五氯化磷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发布时间:2025-04-0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辅力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已建五氯化磷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 ||
简介: | |||
江西辅力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2月22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乐平工业园,建设地址位于工业十九路南侧,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彬路。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安全评估项目组长: | 王 波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估报告编制人: | 王 波 | ||
报告审核人: | 王 冠 | ||
参与评估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郑强、黄香港、王书杰、黄伯扬、谢寒梅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估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郑强、王波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4.10.19-2025.4.7;主要任务: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 | ||
评估报告: | |||
9.1评估小结 1. 通过上述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过程,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得出结论如下:202液氯仓库单元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201综合罐区黄磷罐组单元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107甲类车间单元、201综合罐区三氯化磷罐组单元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其余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 该公司重大危险源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腐蚀,一般危险因素为: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和淹溺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为毒物,一般有害因素为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粉尘均。 3.根据个人风险计算,江西辅力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最大为648m(东侧);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最大为125m(东侧)。从图上可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相应的防护目标。 根据社会风险计算,江西辅力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社会风险等值线在容许范围内。 4.江西辅力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控设施对控制事故的发生有效且具有针对性,监测监控系统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5.江西辅力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制定了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9.2评估结论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的要求进行检查,江西辅力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技术、监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措施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及扩大,属可接受范围。 | |||
提交时间: | 2025.4.7 | ||
现场影像资料 |
江西辅力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已建五氯化磷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终稿已排)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