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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少舟局长通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年情况

发布时间:2015-12-25

中国网12月25日南昌讯(吴妍妍)今天上午,江西省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在省展演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少舟通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年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汪少舟就一年来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实施所做的主要工作与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作了具体通报。

         汪少舟表示,江西省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十分重视。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汪少舟指出,省有关部门从积极宣传贯彻、积极对接修规、积极推进实施三个方面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在积极宣传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方面,省政府举行专题宣讲会,掀起了宣传贯彻热潮;实施日和宣传月集中活动,推动了层层普及;业务培训与知识竞赛相结合,促进了从业人员学法用法;贯彻普法工作改革,增强了普法针对性;促进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幅度下降;

         在回答记者提问有关安监局现保留多少行政审批事项时,汪少舟告诉记者,目前仅有7个行政审批事项:一是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二是非煤矿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以及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三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四是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认证机构资质认可(煤矿安全除外);五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六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七是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方案审批。

         汪少舟强调,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特别是实施,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多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加大力度、继续努力。有的地方、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在法律颁布之初和实施前后集中宣讲后,宣传贯彻工作有所放松,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坚持不好,一些经营者尤其是从业人员对法律规定还不够熟悉,安全生产的法治意识还不浓。

         对于存在的问题,汪少舟指出了需完善制度,进一步抓好现行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工作。

         省安监局作为《安全生产法》的主要执法主体单位,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牵头组织、协调和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做了一些积极有益的工作,并将在巩固成果、扩大成效上继续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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