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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次公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6-03-17
上榜企业将在招投标及行政许可等领域严格准入
3月14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省首次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首批有5家企业上榜。这些企业将受到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在招投标及行政许可等事项中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准入。
据了解,被列入我省2016年首批省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5家企业,分别是上饶县永吉煤矿、上栗县鸡冠山正大花炮厂、江西国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南大爆破有限公司和上饶市广丰区鸿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均为在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企业。
“黑名单”并非终身制。根据企业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管理的期限分别为一年、二年、三年。我省将强化对安全失信企业或被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企业实行联动管制措施,在审批相关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再融资等事项时,予以严格审查。在其参与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的公开竞争中,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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