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万广明督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13

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万广明督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016/4/8 9:22:54 120次浏览 分类:市县快讯   稿源:新余市安监局

4月6日,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万广明在市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分宜县钤山镇、分宜镇等工矿企业进行汛期督查检查。

万广明一行深入江锂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察看了该公司两个尾矿库,检查了该企业防汛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他强调,尾矿库安全度汛是汛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及矿山企业要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要立足于“早排查、早发现、早治理”,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防汛准备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防护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同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确保汛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新余市安监局供稿)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传真:0791-87379377 赣安QQ群:62630376

赣ICP备1100688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