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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安监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督查

发布时间:2016-06-08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抚州市安监局从5月下旬日至6月上旬,对各县(区)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有四方面,一是各县(区)安监局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暨“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对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动员部署情况;三是各县(区)安监局督促本辖区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示范创建情况;四是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情况。

每到一处,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企业等方式,全面督查各县(区)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进展。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县(区)都能够按照《抚州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开展监管执法年活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和开展“三大战役”实施方案,不同程度的召开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暨“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议。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部分县(区)监管执法年活动的具体内容未传达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大部分县(区)都是照搬市里方案,很少有创新的举措和方法。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也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县(区)务必将监管执法年活动的具体内容传达到乡镇以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二是督促本辖区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三是严格按照《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行政执法数据和典型执法案例。(抚州市安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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