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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口前移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发布时间:2016-07-22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强化全省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日前,省安监局印发《江西省非煤矿山领域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省非煤矿山领域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关口前移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隐患
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方案》明确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点带面,攻坚克难。通过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安全准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提出了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金属非金属矿山管理、严格“头顶库”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工作措施。
《方案》提出,要切实把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
全省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
《方案》提出,全省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对已经存在的“头顶库”进行分类治理全面消除病库,确保病库经隐患治理达到正常库运行的标准,对确实无法治理的病库实施闭库退出;全面提高正常库安全保障能力,在用的正常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含)以上水平;“头顶库”库容满后一律实施闭库退出;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头顶库”应急救援联防联动机制,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有效防范汛期和极端气候引发的事故灾难。
对于地下矿山,《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所有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年7月底前配齐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配备超前探放水设备。
非煤矿山存重大隐患要依法停产整顿
《方案》明确,我省将以10个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县(大余县、崇义县、于都县、瑞金市、分宜县、德兴市、铅山县、浮梁县、安福县、永丰县)为示范点,深化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深化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深化打非治违,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力争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将本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与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督查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未制定治理方案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法停产整顿;存在重大隐患的非煤矿山经停产整顿仍未整改达标,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安监部门应当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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