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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第八综合督查组赴宜春市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26
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9月20日至9月21日,由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迪维任组长,省安监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煤监局等部门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省安委会第八综合督查组对宜春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督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万载县和上高县的万载县建华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万载鑫达花炮有限公司、江西瑞峰环保有限公司、江西万佳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上高县志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高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交流。
督查组认为,宜春市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周密部署各项工作,狠抓责任落实,突出了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全面开展了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全市安全生产保持了平稳态势。
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灭火器过期未更换、爆破单位安全生产合格证过期等问题和隐患,督查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有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落实。同时,督查组要求,宜春市要以省安委会督查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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