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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第十综合督查组赴吉安市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30
9月27日至29日,省安委会第十综合督查组由省质监局副局长黄富华带队,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和江西煤监局有关人员参加,对吉安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督查期间,督查组听取了吉安市市委政府、永丰县县委政府、井冈山市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查阅了永丰县、井冈山市安监局有关资料,并实地抽查了5家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危化品生产企业、消防重点单位、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
在9月29日的反馈会上,督查组认为,吉安市委市政府能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年度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预防治理,今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督查组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继续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避免出现安全监管真空地带;强化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推动企业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继续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进一步稳定安全监管队伍,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查人员业务培训,各级安委会要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辖区内安全监查人员开展在岗轮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安全监查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继续加强“国庆”等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督查和专项整治。在认真组织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的同时,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和明察暗访工作,督促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改,提升安监执法的威慑力。尤其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各类矿井和尾矿库,等重点行业领域、部位、场所的安全监管和巡查,全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