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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试点建设
发布时间:2016-10-13
健全机制 闭环管理
新余市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试点建设
根据省安监局的总体部署,新余市被列为隐患排查治理“树典型、传经验”全省唯一的试点设区市。今年以来,新余市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类实施”的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建章立制抓规范。制定下发了《新余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新余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培训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企业建立完善以责任清单、排查分级标准、闭环管理、奖惩制度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是履职尽责抓培训。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培训会,邀请了省安监局和省图讯科技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到场授课,对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隐患排查上报、消除等具体操作规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共培训重点企业278家,受训人员320余人。
三是从严从实抓督导。市安委会成立督查组,督促各乡镇、有关部门及企业认真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清单,实现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真查真改真报。对于不及时上报数据或不按规范要求上报数据的试点企业,结合安全许可、日常监管执法、评先评优等工作,予以激励和约束,促使企业由被动接受向主动管理转化。
四是创新思路抓考核。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纳入对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行力、保障力的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系统运行后,市安监局将以“两个15天”要求对系统内各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进行考核管理,即至少每15天登陆使用一次系统,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新增隐患登记,对不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数据的企业进行通报,确保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时跟进、落实到位。(新余市安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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