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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安委办“四抓”打响安全生产保卫战
发布时间:2016-12-01
为深刻吸取宜春袁州“11·22”煤矿透水事故和丰城电厂在建冷却塔“11·24”施工平台倒塌事故教训,细化落实马凯副总理“三查”、鹿心社书记“四严”、刘奇省长“六到位”的具体指示要求。近日,市安委办强化工作举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集中行动,堵住安全管理漏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一是抓源头防范筑牢防线。督促规模以上企业按时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省驻市企业和市属集团公司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负责人名单于12月5日前在省级主流媒体公示,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同时,对全市煤矿企业的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开展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再宣贯再培训,进一步提升煤矿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是抓隐患排查补齐短板。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自11月25日起立即停产整顿,开展隐患大排查,并按复工复产要求逐个验收方可恢复生产。今年以来,全市工矿商贸领域查处一般隐患1426项,隐患整改率达98%,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企业6家,处罚12万元,停产整顿12家,撤销不符合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62家。
三是抓督查执法堵塞漏洞。11月25日至12月2日,市安委办组织五个督查组赴全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各级贯彻中央、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企业安全大检查情况等内容。
暗访组按照“零容忍”和“四个一律”的要求, 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综合运用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是抓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下发《新余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通知》,自11月28日开始,在全市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实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制度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书面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新余市安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