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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监督,狠抓责任落实--监察总队第三督查组赴萍乡、宜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发布时间:2016-12-12
根据省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12月6日至12月9日,省监察总队第三督察组会同省局职业卫生处,并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在副总队长李丹同志的率领下,赴萍乡、宜春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督察组按照事前制定的检查方案,先后抽查了萍乡市湘东区江西百纳瓷业有限公司,经开区长峻特种材料铸造公司和宜春市经开区远东福斯特新能源公司、广东兴发铝业(江西)有限公司,江西上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通过听取介绍、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检测等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完后,就地与市、县级监察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会上,首先说明了本次安全大排查的来意,传达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其次强调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说明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常抓不懈;最后向企业反馈了本次安全检查的情况,指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当中的不足,并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当地安监局抓好整改落实。在会上,还听取了当地安监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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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贻煌副省长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