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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实施综合治理企业列入“黑名单”将被曝光

发布时间:2017-03-20

 日前,赣州市下发《赣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从今年3月开始,至201910月结束。

   《方案》要求,相关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等重点内容

   《方案》提出,将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费率确定、调整以及安全生产责任险、危险化学品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险种承保条件(含费率)确定、调整的重要依据。并充分利用全国、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赣州市安监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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