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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7-04-24
2017年4月 20日下午,省安监局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就兴国鹏宇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提请的行政复议案进行听证。因不服赣州市安监局不予受理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申请的行政行为,兴国鹏宇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于2月24日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责令被申请人执行省局规定,取消“省安监局制定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的受理条件,我局依法受理。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次复议听证会旨在查明案件事实,对争议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充分的合法性审查。听证会由政法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持人,邀请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周靖、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董雷等法律专家到会指导。
听证会过程中,兴国鹏宇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提出了复议请求及理由和证据,赣州市安监局被就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及理由和证据作出答复。双方还就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辩论。最后,法律专家就双方争议的法律问题作解答。
这次听证会的成功举行,加深了行政争议双方对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厘清了案件办理机构审理的脉络,对息争止诉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行政复议案件的参加方和旁听的省安监局干部职工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治教育,丰富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素养。局办公室、各监管业务处室、驻局纪检组、机关党委、应急中心、监察总队等部门30余名同志参加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