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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综合督查十一组赴抚州市开展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27
6月21日至6月23日,以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郭志军为组长的省安委会第十一综合督查组一行七人,在抚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活动。督查组先后对抚州市、南丰县、广昌县一市两县政府,以及抚州锦江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农商行营业大楼项目部、南丰县桔都小学、南丰县子固小学、江西隆昌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佰特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昌县驿前镇、广昌县立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昌县滨江国际影城等9家单位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在肯定抚州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求抚州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当前要根据高温雨季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和夏季百日专项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稳定,为决战同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