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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督查七组赴赣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回头看”

发布时间:2017-09-04

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赣安〔2017〕11号)部署,结合《江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由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杨军任组长,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司法厅和省气象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省安委会督查七组,于8月21日至8月24日,赴赣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回头看”工作。

督查组在听取赣州市对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开展及综合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深入赣州市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宁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于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3家单位以及江西西部资源有限公司、江西永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都圣世广场工程项目部、格特拉克(江西)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于都分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督察、检查和暗访。

督查组高度评价赣州市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认为赣州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工作成效到位。同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反馈,并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持续推进,进一步深化大检查工作。要求赣州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总结综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保持安全监管高压常态化。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对各地、相关单位、相关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将重心前移,将隐患当成事故来看,从源头上、制度上分析隐患和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完善安全监管、管理体系。三是严格整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个一批”的工作要求,按照“既要经济发展,更要安全生产”的原则,重拳出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整改不力等行为,促进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四是源头管控,进一步推进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结合安全大检查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全面推广使用,推动各相关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事故事前防范工作体系。五是突出重点,进一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突出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结合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强化部门联动管理,强化人员密集型场所、工业园区等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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