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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大检查煤矿督查组赴萍乡市进行督查
发布时间:2017-09-12
为认真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9月4日至8日,由监察总队总队长罗国卿同志带队的省安监局大检查督查组,对萍乡市煤矿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萍乡市安源区、莲花县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听取了安源区人民政府、安源区安监局、莲花县人民政府、莲花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汇报,随机抽查了萍乡市五陂煤矿、莲花县年林煤矿,萍乡市南坑赵家煤矿,芦溪县银河镇长冲煤矿二号井。督查组对萍乡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了要求。要求萍乡市各地各部门在今后安全生产工作中希望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发力,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更大贡献;进一步完善好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督察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防止出现反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