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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对我省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验收工作进行现场核验
发布时间:2017-09-25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安排,2017年9月18日至21日,由北京市安监局相关人员及专家一行5人组成的核验组,对我省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验收工作进行了现场核验。
期间,核验组采取随机方式抽查了我省新余、吉安、南昌三个地市的11家涉氨制冷企业,范围涵盖啤酒生产、冰淇淋生产、种猪屠宰、鲜活农产品冷藏等类型的企业。核验组对我省在推动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氨改氟”、责令存在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重大事故隐患的三家企业停产整改、督促涉氨制冷企业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改等方面工作所取得的进展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如何加强涉氨制冷企业监管提出了建议。
省局汪少舟副局长和监管三处相关人员陪同核验组开展核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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