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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我省下达1.01亿元中央救灾资金
发布时间:2019-11-10
11月7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下达我省1.01亿元中央救灾资金,其中用于支持帮助受灾地区抗旱减灾工作400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6100万元。
7月中下旬以来,我省近四个月持续高温少雨,多地出现不同程度旱情,部分乡镇群众出现饮水困难,多地山塘水库干涸,水稻、蔬菜、果业等农作物影响严重,抗旱救灾形势较为严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抗旱救灾工作。省委书记刘奇、省长易炼红、常务副省长毛伟明、省委常委赵立平、省委常委、副省长吴晓军、副省长胡强等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紧急召开全省抗旱救灾工作调度会,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工作。针对旱情不断发展态势,9月26日-28日,提前派出三个工作组赴宜春、鹰潭、九江等地查灾核灾。10月9日20时,省减灾委、省应急管理厅紧急启动省级救灾IV级应急响应,并于10月21日14时将响应等级提升至三级,再次联合省财政厅派出工作组赴重灾区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工作。10月21日,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对我省启动国家救灾IV级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赴我省查看旱情,指导协助做好抗旱救灾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省防指、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于10月22日启动防汛抗旱IV级响应。启动响应当天,省长易炼红主持召开全省抗旱救灾工作调度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打持久战和攻坚战的思想准备,奋力抗旱救灾,保障基本用水安全的底线。10月23-24日,省防指先后派出由省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6个工作组针对旱情较严重的宜春、九江、吉安、抚州、鹰潭、萍乡六地市进行督促指导。同时,联合省财政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确保受灾群众饮水和基本生活救助。
目前,受旱县区都把保障群众饮水作为抗旱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打井抽取地下水、开展人工增雨、农田引水储水和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定时定点向群众送水等方式,有效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等问题,全力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和恢复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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