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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制定十条措施 强化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监督指导服务
发布时间:2020-02-07
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当前安全防范和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管理,7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从 “防事故、不添乱”、“高标准、严要求”、“优服务、讲效率”等三大方面制定10条硬措施,以坚决态度支持疫情联防联控,以对标措施组织企业复产复工,以良好作风指导企业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监督指导服务。
《通知》指出,要强化责任意识,拧紧责任链条,推动责任落实,坚决扛起疫情联防联控关键期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责任,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调度、通报和必要的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要督促复产复工企业要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实施治理;要严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和建筑施工企业复产复工标准和程序,切实把好“验收关”;其他重点行业领域要加强管控。
《通知》要求,重点企业要上门指导,对集中收治定点医院、生产消毒和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产品的企业等,要提供具体的安全指导服务和帮助;企业诉求要综合服务,多措并举、特事特办、主动作为,强化服务保障;行政许可要网上审批,对涉及安全生产许可、 “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及证书延期复审、中介机构服务等,通过现代网络通讯工具等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