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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加强请示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28
4月27日,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会议要求,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汪少舟主持召开专题会,再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请示报告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加强省厅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请示报告的重大政治职责;要进一步规范报送程序,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严格遵守行文规则,按程序报送请示报告事项;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厅党委办公室作为向省委报送请示报告的直接责任部门和统一出口,要全面做好报送请示报告的审核把关、行文报送和督办催办工作,力戒形式主义。相关承办处室(单位)必须主动跟进、积极配合;要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将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情况,作为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点任务,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
厅办公室、人事处、减灾处、危化处、非煤矿山处、综合协调处、规财处、宣教处、机关党委、后勤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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