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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2021年第一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暨危化品从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交叉检查
发布时间:2021-05-26
省应急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2021年第一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暨危化品从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交叉检查
发布日期:2021-05-26 17:24 信息来源:危化处 字号:[大] [中] [小]为推动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巩固“消地联合”监管机制,根据应急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省应急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自2021年5月至6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暨危化品从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交叉检查。
本次检查督导工作按照“部级层面统筹协调、省级层面组织调度、市县级层面具体实施”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和设区市间交叉检查方式进行,要求重大危险源企业在5月22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各设区市在6月10日前完成集中现场检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隐患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督办整治。
这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监管队伍的优势,切实形成合力,防范化解危化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努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