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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普查办组织召开江西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县(市)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1-11-22
为加快推进大余县、兴国县、瑞昌市3个国家试点县(市)评估与区划工作,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试点任务,2021年11月19日,省普查办在江西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组织召开江西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县(市)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专题研讨会。省普查办、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部门负责评估与区划业务的主要专家和技术骨干,省减灾备灾中心、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及承担试点县(市)评估与区划工作的江西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省水利科学院有关人员计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邀请国务院普查办调查组、评估组5名专家通过视频连线在线参会。
会上,省普查办综合组和技术组负责同志分别通报本次会议背景、目的,以及国务院普查办关于试点县(市)数据汇交审核、评估与区划有关要求。与会人员针对各行业试点县(市)单灾种评估与区划工作进展、存在困难、数据共享需求,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国务院普查办调查组、评估组参会专家针对行业数据汇交、网格数据制备、软件系统研发、单灾种评估与区划工作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下一步做好我省评估与区划工作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会议强调,一要紧盯目标,压实各方责任。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围绕“11月底前完成大余县评估与区划任务,12月底前完成兴国县、瑞昌市评估与区划任务”具体要求,细化落实省普查办、省直主要牵头部门及技术支撑单位责任任务,确保同频共振、步调一致。二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方法路径。坚持不等不靠,以大余县为重点突破,先行探索方法路径,形成第一批全链条成果。三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学习掌握各类技术规范要求,主动对接对口部委专家,学习消化单灾种和综合性评估与区划技术要求。四要加强横向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主要牵头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完善和提交行业评估与区划成果;省普查办及技术支撑单位要邀请各行业部门专家参与,加强过程把关论证和成果反馈验证。五要举一反三,提升普查整体质量。评估与区划是验证各行业部门调查数据和评估与区划成果完整性、质量的过程。要针对评估与区划试点发现的问题,抓好全面普查阶段的质量管控。六要加强应用,发挥普查效益。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谋划开展普查成果应用,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决策、行业部门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