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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一批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2-03-25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一批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案例

发布日期:2022-03-25 16:53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花爆处 字号:[] [] []

为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发挥执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企业尊法守法意识。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工作安排,近日对外公布一批我省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查处的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案例。

一、广丰区排山镇陈美珠烟花爆竹零售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案

2021年12月14日,上饶市广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丰区排山镇陈美珠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场所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限量。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广丰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对该店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都昌县旺星贸易有限公司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2年1月4日,九江市都昌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都昌县旺星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2000余件。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都昌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兴国县城岗镇黄远华烟花爆竹零售店无证经营案

2022年1月,赣州市兴国县应急管理局在信访举报核查中,发现兴国县城岗镇黄远华烟花爆竹零售店无证经营(原经营许可证过期失效)。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该店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进行立案查处,已对该店作出处人民币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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