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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风险防范督促督导第八组赴靖安县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2-08-19
根据全省安全风险防范督促督导百日行动统一部署,8月17日,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徐何明带队,深入靖安县开展督促督导。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和靖安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督促督导组分为4个小组,深入靖安县高湖镇西头村、高湖村和文广新旅局、江西鹤栖绣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靖安县梅缘民宿有限公司、红鑫超市、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靖安医院建筑工地、双溪镇南门社区一栋D类危房、靖安中油燃气有限公司以及靖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和宝峰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督查防旱抗旱、旅游、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九小场所、自建房、乡村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管理漏洞提出整改意见。
督促督导组强调,靖安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各项重点工作。要树立“抗大旱、抗长旱、防大灾”的思想,全面统筹利用好相关农业抗旱及水利设施资源,科学调配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用水,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农业灌溉用水需要。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采取更为有利的措施,扎实推进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以及城镇燃气、危化品、自建房“三项集中治理”,全力推进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应急管理所作用,备足应急装备和物资。要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落细落实,坚决做到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要督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时刻做好装备、物资和通信等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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