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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厅指挥中心组织开展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专题视频培训

发布时间:2023-05-30

省应急厅指挥中心组织开展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专题视频培训

发布日期:2023-05-30 17:32 信息来源:省厅指挥中心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上级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一系列工作部署,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能力水平,省应急厅指挥中心于5月29日上午组织开展全省应急系统指挥中心信息报送专题视频培训。期间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和应急部相关要求,认真学习《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内容,要求各地必须熟练掌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范围等,做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工作敏感性。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强电话首报运用,尤其是紧急信息,在报告地方党委、政府的同时必须报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和信息倒流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二是进一步落实信息报送责任。牢固树立信息报送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压实企业和属地信息报送第一主体责任,强化首报意识,健全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优化信息报送流程,形成职责明确、权责清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链条。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各项规定。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做到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特别是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必须于事发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其中重特大突发事件立即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两委三部”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信息获取能力,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文化旅游、消防救援、铁路、机场、电力等部门单位沟通联动,实现信息共享,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五是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纪律意识,坚决整治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通报机制,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应急管理考核体系,对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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