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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骨干业务(第二期)培训班在昌举办
发布时间:2023-07-01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纵深推进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和全省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6月26日至30日,省应急管理厅在南昌市举办了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骨干业务(第二期)培训班,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业务骨干共计96人参加培训。省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闯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了动员讲话。
刘闯同志指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严查隐患、严控风险、严格执法,以守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他要求,各位学员珍惜学习机会,潜心学习、深入思考、广泛交流,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本次培训综合运用理论讲解、案例教学、实操实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既解读了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工贸等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相关政策,又开展现场执法模拟训练、案卷评查练习等实操实训,还开展了队列训强化了思想认识、磨炼了坚定意志。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