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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骨干业务(第三期)培训班在南昌举办
发布时间:2023-12-07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全省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11月27日至12月1日,省应急管理厅在南昌市举办了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骨干业务(第三期)培训班,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业务骨干共计100人参加培训。省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闯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了动员讲话。
刘闯同志指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安全生产事前预防的重要手段,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珍惜学习机会,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本次培训紧贴工作实际,聚焦安全生产执法重点,综合运用理论讲解、案例教学、实操实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着力提高了参训学员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提升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