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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对省级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3-11-29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山西省永聚煤矿“11·16”火灾事故教训,以点带面,推动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1月17日至24日,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先后赴省级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萍乡市湘东区、重点企业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曲江矿井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对照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联合印发的《江西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督导工作方案》(赣应急字〔2023〕31号)明确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听取重点县、重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深入到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曲江矿井、萍乡市湘东区麻山大金坡煤矿、萍乡市湘东区湘区镇红桥煤矿等井下采掘一线进行现场检查,共查出各类煤矿事故隐患35条(其中重大隐患1条),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煤矿2处,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下达执法文书、督促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检查组指出,从督导检查的情况看,萍乡市湘东区、曲江煤矿围绕《江西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督导工作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强化任务落实,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3年以来有效杜绝了较大及以上事故;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萍乡市湘东区仍存在煤矿监管执法不够精准规范和“宽松软”等问题,被抽查的3处煤矿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较大差距,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督导检查期间,检查组还结合实际,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西省永聚煤矿“11·16”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宣讲《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扎实推进省级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重点企业攻坚,严格对照《江西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督导工作方案》和《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工作成效评估办法》对标对标、查漏补缺,以良好工作成效迎接明年初即将开展的省级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重点企业“摘帽”综合评估。